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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院级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学院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级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及数量

1、院级课程与教学资源库建设(包括精品课、微课):5个;

2、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项目):10个;

3、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个;

4、院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5个;

5、教学团队建设项目:5个。

二、院级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原则

1、严格立项评审标准。按照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程建设标准要求,严格评审立项。

2、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充分结合宁夏现代建筑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以实践性教学改革为重点,关注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

3. 创新创业学生为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限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鼓励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请书。

2、系部初审。系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申报人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签署“是否同意申报”意见。

3、终审。系部初审通过的课题申报书报教科研中心,教科研中心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终审,并择优立项。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五份,A4纸双面打印;字体:宋体;字号:小四;行距:20;左边装订。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15日;

申报联系人:杨敏

邮箱:6044704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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